凶手罗树标,生于1954年,出身于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。1983年2月,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在服刑期间,罗树标表现出极端扭曲的心理,竟然偷盗女性的内裤和内衣,进行极其变态的性行为发泄。1987年刑满释放后,他转而从事个体装修,后来又进入个体运输行业,从此过着游荡不定的生活。究竟是什么样的经历让罗树标变成一个令人发指的色魔,在短短两年内肆意奸杀了17名女性?请跟随小编深入广州色魔杀人案,揭开案件背后的真相。
罗树标自小便在校园里多次展现出盗窃倾向。1974年,他因盗窃被送往劳动教养两年,期间并未悔改。1977年初,他再次潜入一家电研究所企图盗窃,却被女员工冯丽云发现,愤怒之下竟残忍杀害了她,随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。两年后的1979年,罗树标再次因盗窃被送入劳动教养,此次刑期为三年。1982年得以解教,他婚后与妻子生育了一子一女。1983年2月,他因盗窃再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。在监狱中,他依然表现出变态行为,偷盗女性私密物品,最终于1987年刑满释放,重新回到了社会。
重获自由后,罗树标沉迷于观看色情和暴力的录像带。1990年2月7日,他第一次犯下杀人罪。在新洲路段,他诱骗一名年轻女性上了车,随后将她送至琶洲乳牛场,对其实施。在遭到反抗后,他心生杀意,残忍地将她杀害,并将尸体抛弃在敦和路边。一次,他准备将一名被害女性的尸体装入木箱,企图将其掩埋,但被妻子无意中发现。为了欺骗妻子,罗树标谎称是因交通事故而致人死亡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他竟将受害者的和口腔内塞入袜子和裤子,故意留下自己的以测试警方的侦查能力。
到了1992年7月,公安民警对一系列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。海珠区内的数具女性尸体均是在偏僻的地区发现,警方推测作案者可能曾在海珠区的新窑镇工作,呈现出明显的变态行为和对女性的报复心理。基于这些推断,警方决定在全市的精神病院及相关专科门诊进行调查,试图找到与案件相关的病人,以期尽快锁定嫌疑人。
1992年5月25日,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石公安分局逮捕。在公安局,他偶然看见有关女尸系列案件的紧急协查通报,心中不禁感到绝望,暗自认为自己这次彻底完蛋。尽管如此,罗树标最终得以转送至工读学校,逃过一劫。然而,自1994年3月至9月,他再次疯狂作案,先后奸杀四名女性,警方随即成功破获这一系列女尸案件。
罗树标肩负着17条无辜生命的沉重罪责,罪恶滔天,难逃死路。在入狱不到20天的时间里,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判处罗树标死刑,立即执行,结束了他的犯罪生涯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
